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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古浪县扶贫扶志 宣传

    信息发布者:zsh2592842824
    2019-04-15 11:32:04   转载

   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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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县内产业扶持政策

    (一)扶持范围  未脱贫和需要巩固提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(除政策性兜底保障的贫困户外)、新识别纳入及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均纳入政策支持范围。

    (二)扶持标准

    1.羊产业。贫困户自主购进6-8月龄基础母羊20只或4-5月龄育肥羔羊40只,可享受省级产业扶贫补助1万元。在此基础上再一次性购进6-8月龄基础母羊10只以上或4-5月龄育肥羔羊20只以上,基础母羊或育肥羔羊入栏后一次性补助3000元;8只以上基础母羊产羔或育肥羊出栏20只后有相应数量的存栏保有量,且持续发展肉羊养殖的再补助3000元,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。

    2.牛产业。贫困户自主购进能繁母牛2头或育肥犊牛4头,可享受省级产业扶贫补助1万元。在此基础上再一次性购进能繁母牛2头以上或育肥犊牛4头以上,在能繁母牛或育肥犊牛入栏后补助4000元;能繁母牛产犊或育肥牛出栏后有相应数量的存栏保有量,且持续发展肉牛养殖的再补助2000元,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。

    3.鸡产业。贫困户养殖蛋鸡500羽以上(含500羽)或肉鸡1000羽以上(含1000羽),一次性补助3000元;第二年持续扩大养殖规模,存栏规模蛋鸡超过500羽或肉鸡超过1000羽的,每增加蛋鸡100羽或肉鸡200羽追加补助600元,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。

    4.日光温室精细果蔬。贫困户种植1-2座日光温室,能正常生产经营获取种植效益的,从2019年起连续补助两年,其中第一年每座补助2000元,第二年每座补助1000元,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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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枸杞产业。贫困户自主经营的枸杞林地,对新栽植且成活率达到85%以上的,每亩补助1000元;对栽植管护三年以上且亩干果产出量达到100公斤以上的,每亩补助1000元;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。

    6.高原绿色蔬菜。贫困户种植高原绿色蔬菜2亩以上(含2亩),每亩补助500元,当年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元;持续发展高原绿色蔬菜产业的,从2019年起连续补助两年,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。贫困户发展马铃薯商品薯生产的,每亩补助200元,当年每户补助不超过1000元;持续发展马铃薯商品薯生产的,从2019年起连续补助两年,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2000元。

    7.食用菌。贫困户发展食用菌产业,按照每户不超过5000标准菌袋,在落实市级每袋2元补助资金的基础上,每袋再补助2元用于产业发展,每户补助不超过1万元。

    8.中药材。贫困户种植中药材2亩以上(含2亩),每亩补助1000元,当年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元;持续发展中药材产业的,从2019年起连续补助两年,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。

    9.特色制种。贫困户利用日光温室生产蔬菜、中药材、花卉等种苗或在大田生产马铃薯种薯的,对单项种苗或种薯生产给予补助,其中,种苗生产每座补助2000元,马铃薯种薯生产每亩补助2000元,当年每户补助不超过4000元;持续发展种苗或种薯生产的,从2019年起连续补助两年,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。

    10.“花海经济+”。贫困户在乡镇规划连片花海经济区域内发展观光农业,在种植后根据成本差异,对新种植的油菜花按120元/亩、藜麦按300元/亩、菊花按650元/亩标准给予成本补助,新种植的马鞭草、八瓣梅等其他花卉均参照种植成本给予补助,年底按500元/亩给予效益补助,当年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元;持续发展观光农业的,从2019年开始连续补助两年,累计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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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二、就业创业奖补政策

    (一)就业奖补

    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,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。对吸纳古浪籍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,按1000元/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;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,按2000元/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。

    贫困劳动力到蓟州区企业务工,与用工单位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,并实现稳定就业,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的,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00元/人;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/人;岗位补贴600元/人˙月,可连续补助6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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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(二)创业补助

    贫困劳动力创办经济实体,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经营1年以上,吸纳3名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,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,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
    农民工、大学生、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为“扶贫车间”的,按有关规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。

    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、网络商户、建档立卡贫困户、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的优先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,个人最高额度10万元,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,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,贷款期限3年,财政部门提供3年全额贴息。

    对符合条件的“扶贫车间”可比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要求优先给予扶持,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,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%给予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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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、折股分红

    设立县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“文明股”,用于奖励在农村思想道德建设、弘扬传统文化、推进移风易俗、强化精神扶贫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和个人的专项资金。重点对获得道德模范、文明家庭、八星级文明户、最美家庭、身边好人、优秀共产党员、“红黑榜”红榜个人或家庭等通过积分量化、折股分红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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